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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7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信息協會信用信息服務專業委員會舉辦的新疆首屆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研討會在烏魯木齊舉行。信用信息服務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張志強介紹,信用管理師作為運用現代信用經濟、信用管理及其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遵循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使用信用管理技術與方法,從事企業和消費者信用風險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市場需求巨大,國務院印發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文件要求,大中型企業及有條件的企業須設立信用管理崗位,須配備2-3名持有信用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信用管理專業人才。
按照國內北上廣、遼寧、內蒙等地經驗,信用管理師年薪普遍為30萬-50萬之前,作為搶手人才,每月還能獲得當地人社部門每月給與200-800元不等的高級職業資格認證補貼。
世界級企業的實際操作方法已經證明,建立一套切合公司實際需要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不但能夠有效地減少公司的呆帳、壞帳, 而且對企業增信融資起到關鍵的作用,將對企業未來健康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而企業的信用管理師是幫助企業管理人員尤其是風險控制人員把風險管理與拓展市場有效的結合起來,為企業的健康發展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培訓對象:
(一)企業財務管理人員、金融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相關人員;
(二)金融機構從事公司業務、信貸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員;
(三)投資機構中從事投資項目評估、投資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員;
(四)企業中從事經營、銷售、財務、信用管理的相關人員;
(五)征信(信用信息服務)機構中從事征信技術工作的專業人員;
(六)信用管理、信用擔保、信用評級、商賬追收等信用服務行業機構的從業人員;
(七)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機構的相關人員;
(八)政府經濟管理部門、行業社團中從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員;
(九)有志投身信用管理事業的人員或大專院校的在校學生。
根據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規定》對于國家職業資格的相關規定,
“信用管理師”作為國家新職業已于2005年3月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向社會發布,且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年1月,《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標準》亦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施行,標志著信用管理服務行業作為我國一個新興行業被依法確立,標志著信用管理職業已成為我國專業技術職務序列中的一員,對于我國社會信用體系事業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部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中國市場學會、中大信(北京)信用評價中心有限公司將在全國開展高級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考前培訓工作。
政策文件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中國共產黨十七屆六中全會和國務院2011年10月19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的精神,按照《中國信用信息管理人員職業資質規范》和《中國信用信息管理人員資質認證項目管理辦法》,為企事業單位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培養信用管理人才服務,開展信用管理師職業資格認證培訓。
1、《征信業管理條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2、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今天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制訂社會信用體系
建設規劃。
3、《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出臺。
4、國務院授權央行監管國內評級機構爭戰國際評級話語權。
5、“十三五”時期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6、國家標準《企業質量誠信實施規范》。
信用管理師培訓報名群 513895480